ISF 10+2 是什么?10 项申报要素、装船前 24 小时截止与 5,000 美元罚款
对于以船舶运抵美国的货物,ISF 进口商(通常是美国买方或其报关行)必须在货物于境外港口装船前最迟 24 小时,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提交美国进口安全申报(ISF,10+2)。申报包含由进口商提供的 10 项数据要素,包括卖方、买方、制造商或供应商、收货方(ship-to party)、原产国以及 6 位 HTS 编码;集装箱装箱地点和拼箱商可在抵港前最迟 24 小时之前补报。承运人另行提供 2 项数据要素,因此称为“10+2”。迟报、申报不准确或不完整,可能依据 ISF 保证金对每次违规处以 5,000 美元的约定损害赔偿金(liquidated damages),因此出口商必须在装船前把这些数据提供给买方。
已对照官方信息来源核实:2026-10
概览
谁须申报、何时申报
19 CFR Part 149 中的进口安全申报规则适用于以船舶运抵美国的货物,散装货物和部分杂货(break bulk)除外。ISF 进口商或其授权代理人(如持证报关行)必须在货物于境外港口装船前最迟 24 小时,通过经批准的电子系统向 CBP 提交申报。其中两项数据要素,即集装箱装箱地点和拼箱商,可以后补,须尽早提交,最迟在船舶抵达美国港口前 24 小时。
对于留在船上的外国货物(FROB),以及以保税方式转运、用于立即出口(IE)或转运出口(T&E)的货物,适用更简化的 ISF-5。“10+2”中的另外 2 项由海运承运人提供:船舶配载图(vessel stow plan)和集装箱状态信息。
10 项数据要素
- 卖方:最后已知的出售或同意出售该货物的主体的名称和地址。
- 买方:最后已知的购买或同意购买该货物的主体的名称和地址。
- 进口商(importer of record)编号或对外贸易区(foreign trade zone)申请人 ID。
- 收货人编号:货物为其账户发运的美国一方的收货人编号。
- 制造商(或供应商):最后制造、组装、生产或种植该货物的主体,或成品的供应商。
- 收货方(ship-to party):货物放行后,计划实际接收货物的第一个送达对象。
- 原产国:制造、生产或种植该货物的国家。
- 商品 HTS 编码:至少 6 位,也可提供到 10 位。
- 集装箱装箱地点:货物被装入集装箱的地点。
- 拼箱商(装箱方):将货物装入集装箱或安排装箱的一方。
保证金与约定损害赔偿金(liquidated damages)
ISF 进口商必须持有涵盖 ISF 义务的保证金,即连续性关税保证金或 ISF 保证金。根据 19 CFR Part 113 的 Appendix D 中的 ISF 保证金条件,除非另行批准其他金额,主债务人与担保人同意就每次违规(如迟报、申报不准确或不完整)支付 5,000 美元的约定损害赔偿金(liquidated damages)。ISF 缺失或迟报,还可能导致货物到港时被扣留和查验。
出口商应向美国买方提供的资料
- 您作为卖方的准确法定名称和地址,以及销售合同和商业发票上的买方信息。
- 若您不是制造商,则须提供每种产品的制造商名称和地址,这往往是买方忘记索取的一项。
- 每种产品的 6 位 HS 编码和原产国,须与商业发票一致。
- 集装箱装箱完成后,立即提供装箱地点以及拼箱商或装箱方的名称。
- 承运人或货代提供的订舱号、提单号和船舶信息。
- 订舱时就发送这些资料,以便买方的报关行能在装船前至少 24 小时完成申报;视承运人政策而定,若未申报 ISF,承运人可能拒绝装船。
操作步骤
- 与美国买方商定谁是 ISF 进口商,以及由哪家报关行申报。
- 订舱时发送卖方、买方、制造商、收货方、原产国和 6 位 HS 编码数据。
- 确保在集装箱于境外港口装船前至少 24 小时完成 ISF 申报。
- 集装箱装箱完成后,立即发送装箱地点和拼箱商信息。
- 使商业发票、装箱单和提单与 ISF 数据保持一致。
通常需要准备的单证
- 载明卖方、买方和制造商信息的商业发票
- 载明集装箱号和铅封号的装箱单
- 订舱确认书和提单
- 每种产品的 HS 编码和原产国
- ISF 进口商持有的连续性关税保证金或 ISF 保证金
常见问题及预防方法
应对方法: 须在装船前至少 24 小时申报;迟报的 ISF 可能导致 5,000 美元的约定损害赔偿金(liquidated damages)以及到港时被扣留。
应对方法: 应填写最后制造、组装或生产该货物的主体;规则允许时,也可填写成品的供应商。
应对方法: 发票、ISF 和报关单应使用相同的归类,若抵港前数据发生变化,须更新 ISF。
应对方法: 集装箱装箱完成后立即发送;最迟须在抵港前 24 小时提交。
信息来源
- 19 CFR 149.2: Importer security filing requirement and time of submission Electronic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eCFR)
- 19 CFR 149.3: Data elements required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Cornell Law School
- 19 CFR Part 113, Appendix D: Importer Security Filing bond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Cornell Law School
- Importer Security Filing: Updated FAQ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CBP)
规则常有变化。本笔记基于上述信息来源提供实务指引,不构成法律意见。发运前请向主管机构、您的进口商或有资质的报关行确认现行要求。
外贸笔记
常见问题
什么是 ISF 10+2?
美国针对海运货物的进口安全申报:由进口商提供 10 项数据要素,由承运人提供 2 项(船舶配载图和集装箱状态信息),在装船前向 CBP 申报。
ISF 须在何时申报?
最迟在货物于境外港口装船前 24 小时。集装箱装箱地点和拼箱商可在抵达美国港口前 24 小时之前补报。
ISF 迟报会受到什么处罚?
依据 ISF 保证金条件,每次违规须支付 5,000 美元的约定损害赔偿金(liquidated damages),并且货物到港时可能被扣留和查验。
谁来申报 ISF?
ISF 进口商(通常是美国买方,或促使货物运抵的一方),或其授权代理人,如持证报关行。
空运货物需要 ISF 吗?
不需要。ISF 适用于以船舶运抵的货物;空运货物有自己的预先数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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