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出口马来西亚:NPRA 备案、标签与清真认证
凡在马来西亚生产、进口或销售的化妆品,依据《药品和化妆品管制条例》(Control of Drugs and Cosmetics Regulations)1984 第 18A 条,都必须先向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监管局(NPRA)备案。由在 SSM 注册的马来西亚公司代您在 QUEST3+ 在线办理,每个产品收费 RM 50,备案有效期为 2 年。清真认证并非强制,NPRA 也不另行签发进口许可。
已对照官方信息来源核实:2026-09
概览
由谁办理备案:化妆品备案持有人(CNH)
第 18A 条禁止生产、销售、供应、进口或持有未经备案的化妆品。备案由化妆品备案持有人(Cosmetic Notification Holder,CNH)办理,即负责将产品投放市场的公司。CNH 必须是在马来西亚注册成立、从事化妆品领域的公司或法人,拥有固定地址,并在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注册。因此,境外品牌须指定马来西亚的进口商、经销商或子公司。
产品所有者出具授权书(Letter of Authorisation,LOA),列明产品或品牌,授权 CNH 办理备案及所有备案相关事宜。如果 CNH 自己拥有该品牌,则改为提交声明函(Letter of Declaration);委托生产的产品还需提供所有者与生产商之间的委任函和接受函。
备案归 CNH 所有。根据附件 I 第 5 部分,因经销权变更而更换公司的,须重新备案;而档案中所列的进口商或经销商发生变更,则只需办理变更(amendment)。请在经销合同中约定双方分道扬镳后备案如何处理。
在 QUEST3+ 办理备案:费用、时限与续期
CNH 须先注册成为 QUEST3+ 会员。登录使用存储在 USB 令牌中的数字证书;附件 I 第 3 部分(2022 年 8 月)列明主用户(main user)1 年 RM 260、2 年 RM 290,请核实当前收费。自 2026 年 7 月 8 日起,会员还可在 Chrome、Firefox 或 Edge 中使用 MyTrustID 登录,原有的 Java 登录方式仍可使用。
每个产品和每个变体须分别备案,需提供产品详情、生产商和装配商、进口商、配方及标签。处理费为每个产品或变体 RM 50,不予退还。NPRA 确认收款后,如满足全部要求,CNH 可直接在 QUEST3+ 打印 Notification Note(备案通知单)。产品上市后,NPRA 通过抽样检测、GMP 审核和 PIF 审核来核查合规情况。
备案号格式为 NOTyymmxxxxxK(年、月、流水号)。备案有效期为 2 年;如要保留同一备案号,须在到期前至少 1 个月续期,费用同为 RM 50。未及时续期的产品将获得新的备案号。更换品牌名称、产品名称、配方、生产商、产品类型或预期用途,同样须重新备案。
品牌所有者需提供的资料
请向 CNH 提供 LOA、按 INCI 名称列出的全成分表、标签设计稿和 GMP 证明。QUEST3+ 手册要求,附件 III 至 VII 所列物质(限用物质、着色剂、防腐剂和紫外线过滤剂)必须注明百分比;境外生产商或主要装配商必须附上 GMP 证书或同等文件。指南规定,GMP 证明须由生产国的授权机构出具或签署认可。
CNH 还必须持有分为四个部分的产品信息档案(PIF):行政文件和产品概要、原料质量数据、成品质量数据,以及包括安全评估在内的安全性和功效数据。其中大部分内容来自您或您的生产商,请在备案前准备好。
指南和 QUEST3+ 手册均未将自由销售证书(CFS)列为备案材料。不过,仍有一些进口商会要求提供 CFS 或经公证的副本,因此在办理文件之前,请先确认进口商的清单。
成分:东盟附件与 2025—2026 年更新
马来西亚采用《东盟化妆品指令》(ASEAN Cosmetic Directive)的各项附件,并通过 NPRA 通告(circular)公布每次更新。NPRA 目前的附件 II、III、IV、VI 文件日期为 2026 年 6 月 10 日,附件 VII 为 2025 年 12 月 12 日。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汞 1 ppm、铅 20 ppm、砷 5 ppm、镉 5 ppm(附件 I 第 14 部分)。
近期设有期限的通告:Circular 3/2024(2024 年 12 月)将二苯甲酮等物质列入禁用清单并规定了 BHT 的限量,合规期限为 2026 年 11 月 19 日。Circular 1/2025(2025 年 7 月)禁用了 2-乙基己酸和三羟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并限制水杨酸的使用。
Circular 1/2026(2026 年 1 月)立即禁用咪康唑,并禁用 4-甲基苄亚基樟脑(4-MBC),产品须在 2028 年 11 月 17 日前达标。Circular 2/2026(2026 年 7 月 6 日)在第 43 届东盟化妆品委员会会议之后发布,新增 16 种禁用物质(包括数种抗真菌剂),规定了曲酸的限量,并调整了着色剂和防腐剂的条目。过渡期限请以通告原文为准。配方变更后的产品须重新备案。
- 附件 II:禁用物质
- 附件 III:限用物质及其限量和条件
- 附件 IV:允许使用的着色剂
- 附件 VI:允许使用的防腐剂
- 附件 VII:允许使用的紫外线过滤剂
- 附件 I 第 8 部分:宣称指南(不得作医疗宣称)
马来文或英文标签
标签信息必须使用马来文(Bahasa Malaysia)和/或英文,清晰易读且不易擦除(附件 I 第 7 部分)。以下项目标注在外包装上;没有外包装的,则标注在容器上。成分按重量由多到少排列,含量低于 1% 的成分可以任意顺序排在其后,植物成分按属名和种名标注。
容器过小、无法容纳全部内容时,只有产品名称和批号是必须标注的,其余内容可放在外包装、说明书或吊牌上。第 7 部分未将备案号列为标签项目;买家可在 NPRA 的 QUEST3+ 产品查询中核实产品状态。清真标志只能用于经 JAKIM 或 JAKIM 认可的伊斯兰机构认证的产品。
- 产品名称及功能
- 使用方法(名称已能说明的除外)
- 全成分表
- 生产国
- CNH 的名称和地址
- 净含量(按重量或容量,公制)
- 批号
- 生产日期或有效期;保质期少于 30 个月的必须标注有效期
- 特别注意事项(如有)
上市后的进口、清真认证与关税
对于已备案的化妆品,NPRA 不另行签发进口许可证或逐批进口许可:根据指南,CNH 取得 Notification Note 后即可进口。请在此之后再发运,并确保备案、商业发票和装箱单上的产品名称一致;Triplicate 的免费发票、装箱单生成工具及 HS 编码查询工具可提供帮助。关税和销售税在进口时按 HS 编码计征。
化妆品无需取得清真认证。如需使用清真标志,请使用 JAKIM 出具的证书,或 JAKIM 认可名单(最近更新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中的境外清真认证机构出具的证书,因为只有经过认证的商品才能标示为清真。
上市后,CNH 须将 PIF 保存在标签所示的地址;NPRA 建议在产品最后一次在市场上销售后至少保存 3 年,并要求在 15 至 60 个日历日内提交技术部分,情况紧急的须更快提交。严重不良事件须报告:致命或危及生命的在 7 个日历日内,其他在 15 天内;CNH 还须保存分销记录,并根据召回级别,在启动召回前至少 24、48 或 72 小时通知 NPRA。NPRA 可以撤销备案;其在 2025—2026 年撤销备案的原因涉及汞、氢醌、维A酸或倍他米松 17-戊酸酯。
操作步骤
- 指定一家在 SSM 注册的马来西亚公司作为化妆品备案持有人(CNH),并以书面形式约定更换合作伙伴时备案如何处理。
- 由 CNH 注册成为 QUEST3+ 会员,并取得其数字证书和 USB 令牌。
- 对照 NPRA 现行的附件 II 至 VII、通告期限和重金属限量核查每个配方,并对照宣称指南核查每项宣称。
- 向 CNH 提供授权书(LOA)、附件 III 至 VII 物质注明百分比的 INCI 全成分表、标签设计稿,以及 GMP 证书或同等文件。
- 由 CNH 在 QUEST3+ 为每个产品和变体办理备案,每项缴纳 RM 50,并打印 Notification Note。
- 定稿马来文(Bahasa Malaysia)和/或英文标签,并标明 CNH 的名称和地址。
- 编制分为四个部分的 PIF,确保 CNH 能够应要求提供。
- 在 Notification Note 签发后再发运,发票和装箱单上的产品名称须与备案一致。
- 上市后,报告严重不良事件,保存分销记录,关注 NPRA 通告,并在每项备案 2 年有效期届满前至少 1 个月办理续期。
通常需要准备的单证
- 每个产品和变体的 NPRA Notification Note(备案通知单),由马来西亚 CNH 持有
- 产品所有者出具的、列明产品或品牌的授权书(LOA)
- 附件 III 至 VII 物质注明百分比的 INCI 全成分表
- 境外生产商的 GMP 证书或同等文件,由授权机构出具或签署认可
- 马来文(Bahasa Malaysia)和/或英文标签设计稿
- 含安全评估、分为四个部分的产品信息档案(PIF)
- JAKIM 或 JAKIM 认可机构出具的清真证书,仅在使用清真标志时需要
- 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或空运单,以及申请 ATIGA、RCEP 或其他自贸协定税率时所需的原产地证书
常见问题及预防方法
应对方法: 只有在马来西亚 SSM 注册的公司才能担任 CNH。请指定进口商、经销商或子公司,并向其出具 LOA。
应对方法: 进口未备案的化妆品违反第 18A 条。务必在 CNH 打印出 Notification Note 后再发运。
应对方法: 在期限前调整配方并重新备案;配方变更不能通过变更(amendment)办理。
应对方法: 附上经生产国认可的 GMP 证书或同等文件,并为附件 III 至 VII 的每种物质注明百分比。
应对方法: 新 CNH 必须重新备案。请在合同中约定备案如何终止,并出具新的 LOA。
应对方法: 在到期前至少 1 个月续期;逾期的产品须重新备案并获得新的备案号。
信息来源
- Guidelines for Control of Cosmetic Products in Malaysia, Second Edition (effective 1 August 2022) 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 (NPRA), Malaysia
- Control of Drugs and Cosmetics Regulations 1984 (regulation 18A) Pharmaceutical Services Programme, Ministry of Health Malaysia
- Cosmetics Guideline (Annex I to VII), including ingredient annexes released 10 June 2026 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 (NPRA), Malaysia
- Annex I Part 4: Manual for QUEST3+ online submission for cosmetic notification 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 (NPRA), Malaysia
- Annex I Part 7: Cosmetic labelling requirements 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 (NPRA), Malaysia
- Annex I Part 13: Guideline for the Product Information File (PIF) 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 (NPRA), Malaysia
- Annex I Part 15: Guide manual for adverse event reporting 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 (NPRA), Malaysia
- Directives: cosmetic products (ingredient circulars 1/2025, 1/2026 and 2/2026) 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 (NPRA), Malaysia
- Recognised foreign halal certification bodies Department of Islamic Development Malaysia (JAKIM)
- ASEAN Cosmetic Directive and annexes Health Sciences Authority, Singapore
规则常有变化。本笔记基于上述信息来源提供实务指引,不构成法律意见。发运前请向主管机构、您的进口商或有资质的报关行确认现行要求。
外贸笔记
常见问题
境外品牌可以自行持有马来西亚备案吗?
不可以。CNH 必须是在马来西亚注册成立的公司或法人,拥有固定地址,并在 SSM 注册。境外公司须指定一家本地公司作为持有人。
马来西亚的化妆品必须取得清真认证吗?
不必,清真认证是自愿的。只有产品经 JAKIM 或 JAKIM 认可名单上的境外机构认证,才可使用清真标志。这与印度尼西亚不同:自 2026 年 10 月 18 日起,印尼的化妆品必须取得清真认证。
产品备案前可以先寄样品吗?
可以,但不得用于销售。指南对市场抽样(为试销而一次性入境)和内部评估设有豁免;CNH 须在 QUEST3+ 提出申请,并取得药剂服务司司长(Director of Pharmaceutical Services)的书面批准。
备案费用是多少,有效期多久?
每个产品及每个变体 RM 50,不予退还,另加 CNH 的 QUEST3+ 会员费用。有效期为 2 年;续期费用为 RM 50,应在到期前至少 1 个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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