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coterms 2020 常见错误:FOB 与 FCA、EXW、DDP、CIF 保险
大多数 Incoterms 问题都源于几个反复出现的错误:集装箱货物使用 FOB、CFR 或 CIF,选择了卖方根本做不到其要求的 EXW 或 DDP,指定地点含糊,以及没有注明版本。解决办法是选择与实际由谁装货、投保和清关相匹配的术语,按“术语 + 精确地点 + Incoterms 2020”的格式书写,并让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和信用证表述一致。
已对照官方信息来源核实:2026-10
概览
风险和费用在何处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卖方买方
起运地 → 主运输 → 目的地. 简化示意图:确切的转移点是规则名称后面注明的指定地点。费用线显示主运费由谁承担,在 DDP 下还包括进口关税和税款。
集装箱货物误用 FOB、CFR 或 CIF
FAS、FOB、CFR 和 CIF 是 Incoterms 2020 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四种术语。在 FOB、CFR 和 CIF 下,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卖方即完成交货,风险也随之转移。集装箱通常在装船前就在码头或堆场交给承运人,因此在 FOB 下,集装箱停放在卖方无法控制的堆场期间,风险仍由卖方承担。ICC 在导言中建议,对于装船前就交给承运人的集装箱货物,卖方应以 FCA 而不是 FOB 出售;与 CFR 和 CIF 对应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是 CPT 和 CIP。
这些术语同样不适用于空运、公路或铁路运输,也不适用于“FOB factory”这样的内陆地点。加拿大出口发展公司(Export Development Canada)称,内陆交货地点使用 FOB 是最常见的错误。
卖方常常继续使用 FOB,是因为信用证要求已装船提单,而 FCA 卖方通常拿不到这种提单。Incoterms 2020 在 FCA A6/B6 中增加了一个选项:如果双方同意,买方必须指示其承运人在装货后向卖方签发带有已装船批注的运输单据,卖方再将其提交给买方,例如通过银行。不过,卖方对买方仍不承担运输合同条款方面的义务,承运人也不是买卖合同的当事方,所以装运前应向买方的货代确认其会签发该单据。
EXW 和 DDP:卖方最常误用的两个术语
EXW 是卖方义务最小的术语:卖方只需把未装车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货物装上买方车辆的风险和费用由买方承担,出口清关也须由买方办理,卖方只提供协助。实践中,卖方往往还是自己装车并办理出口报关,因此装货过程中的货损可能引发争议,而买方也可能无法办理出口清关:例如,ICC 2025 年关于各国监管障碍的报告指出,在欧盟,想要出口货物的 EXW 买方原则上必须在当地设立机构。如果你负责装货或办理出口清关,应改为在自己所在地以 FCA 出售;此时货物装上买方车辆即完成交货。
DDP 是卖方义务最大的术语:卖方在目的地交货,办理进口清关,并缴纳当地的全部关税和税费,因此也承担关税上调的风险。这就要求卖方或其指定的一方在买方国家担任进口商,而有些国家对此有限制。ICC 列举了巴西(外国卖方不得办理进口清关),并指出在欧盟,进口清关原则上不能由非居民办理,因此非欧盟卖方需要一名在欧盟设立的代表。ICC 建议无法履行这些义务的卖方改用 DAP 或 DPU。
进口 VAT 或 GST(商品及服务税)是隐性成本。在欧盟,须缴纳进口 VAT 的非欧盟卖方被视为在进口国进行后续销售(欧盟《增值税指令》(VAT Directive)第 32 条和第 201 条),因此通常需要在当地办理 VAT 登记。在英国,未在英国设立机构的应税人没有登记起征点,一旦在英国发生任何金额的应税供应,就必须登记 VAT(VAT Notice 700/1)。可以把 DDP 改为不含 VAT,但 ICC 警告说,修改术语本身有风险;改用 DAP 通常更干净利落。
指定地点含糊,以及漏写“Incoterms 2020”
指定地点与术语同样重要。“FOB China”或“CIF Europe”没有确定具体港口,当事人、法官或仲裁员就无法判断交货发生在哪里、各项费用由谁承担。ICC 要求地点在地理上尽可能具体,例如“CIF Shanghai Incoterms 2020”,或在 DAP 下写明完整的街道地址。
在 FCA、DAP、DPU 和 DDP 下,写明确切的地址、码头或仓库;在 FAS 和 FOB 下,写装运港;在 CFR、CIF、CPT 和 CIP 下,写目的地。使用 C 组术语时,风险在装运国转移,而指定地点却在目的地,因此还应在合同中约定装运港或装运地点。
也要写明版本。Incoterms 2020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至今仍是现行版本;并不存在“Incoterms 2025”或“Incoterms 2026”,截至 2026 年 10 月,我们也未发现 ICC 就下一版本发布过任何官方公告。Incoterms 2010 等旧版本只要合同写明仍可使用,因此没有标明版本的“CIF”可能按不同规则解读:CIP 下的保险、FCA 的已装船提单以及 DPU(原 DAT)在 2020 版中都发生了变化。
保险、卸货和目的地费用
只有 CIF 和 CIP 要求卖方投保,而且最低要求不同。CIF 至少要求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C),这是一种有限的保障;CIP 现在要求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即一切险。保险金额应至少为合同价格加 10%(即 110%),以合同货币计,双方也可以约定不同的水平。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信用证同样要求至少为 CIF 或 CIP 价值的 110%(UCP 600 Article 28)。有些国家不允许进口货物投保外国运输保险:例如 ICC 2025 年的报告列出了巴西和尼日利亚,因此向这些国家以 CIF 或 CIP 销售前需要先核实。
DPU 是唯一由卖方在目的地卸货的术语。在 DAP 和 DDP 下,卖方在到达的运输工具上交货,准备好卸货,由买方自担风险卸货;在 DPU 下,卖方必须确保自己能够在指定地点实际卸货。若在没有装卸平台或叉车的场地使用 DPU,或者在卖方司机反正要卸货的情况下使用 DAP,风险归属就会不清。
目的港码头操作费(THC)在 C 组和 D 组术语下经常引发争议。Incoterms 2020 在 A9/B9 条款中列出了各方的费用:只有当目的地卸货费用依其运输合同本应由卖方承担时,卖方才支付;其余由买方支付。承运人和码头往往把目的港 THC 向收货人收取,所以应在报价和合同中写明起运地和目的地 THC 由谁承担,以及买方清关或提货延迟时滞港费和滞箱费由谁承担;这些费用产生于运输合同,而不是买卖合同。
Incoterms 不决定什么,以及美国的“FOB”条款
Incoterms 在买卖双方之间分配交货、风险、费用和清关事务。它不是买卖合同,不涉及价格或付款条件、货物规格、违约救济、制裁或关税、不可抗力、争议解决或适用法律。ICC 强调,也许最重要的是,Incoterms 不涉及财产权、所有权的转移。请把付款条件、所有权保留和适用法律写入合同,不要因为风险已经转移就认为买方拥有货物。
在美国,“FOB shipping point”和“FOB destination”来自《统一商法典》(Uniform Commercial Code,UCC § 2-319),而不是 Incoterms。UCC 的 FOB 条款可以指定任何地点和任何承运人,例如工厂的卡车;依据 UCC § 2-401,除非另有约定,所有权在卖方完成实物交付时转移。Incoterms 的 FOB 则指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装上船。在出口合同中,应写完整的 Incoterms 形式,例如“FOB Long Beach Incoterms 2020”或“FCA [your warehouse address] Incoterms 2020”,而不是“FOB origin”或“FOB destination”。
使发票、提单、信用证和完税价格保持一致
银行把单据与信用证对照,也把单据相互对照,数据不得相互冲突(UCP 600 Article 14(d))。如果信用证规定了贸易术语,银行要求发票也显示该术语,信用证指明了“Incoterms 2020”等出处的,发票上也要使用同一出处。提单上的运费说明同样不得冲突:CIF 或 CFR 买卖通常对应标注“freight prepaid”(运费预付)的提单,FOB 或 FCA 买卖则对应标注“freight collect”(运费到付)的提单。CIF 发票配“freight collect”提单,容易遭到拒付。
术语也会影响完税价格。WTO《海关估价协定》允许各国自行决定是否把至进口地点的运输、装卸和保险费用计入完税价格。欧盟计入至货物进入欧盟地点的运输和保险费用,并扣除入境后的运输费用,因此其完税价格以 CIF 为基础。美国不计入国际运费和保险费(19 U.S.C. 1401a),因此其完税价格以 FOB 为基础。在发票上分别列示运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海关才能对其加计或扣减,而不是按全部交货价格征税。
操作步骤
- 梳理实际由谁装货、订主运、投保、办理出口清关和进口清关,然后选择与之相符的术语。Triplicate 的免费 Incoterms 2020 指南对比了 11 种术语,其生成器会在发票和装箱单上打印术语、地点和“Incoterms 2020”,并在托书(SI)上标明相应的运费预付或到付。
- 集装箱、空运、公路或铁路运输使用 FCA、CPT 或 CIP;FAS、FOB、CFR 和 CIF 只用于直接装上船的货物。
- 只要由你装货或办理出口清关,就应在自己所在地使用 FCA,而不是 EXW。
- 报 DDP 价之前,先确认你或你指定的一方能否担任进口商,必要时能否办理 VAT 或 GST 登记,并能否承受关税或税率变动;否则应报 DAP 或 DPU。
- 在报价、合同、发票和信用证申请书中,按“术语 + 精确地点 + 版本”书写,例如“FCA [warehouse address] Incoterms 2020”。
- CIF 或 CIP 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应分别按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C) 或 (A) 投保,保额至少为合同价格的 110%,并核实目的国是否允许外国运输保险。
- 以书面形式约定目的地由谁卸货,以及起运地和目的地 THC、滞港费和滞箱费由谁承担。
- 把价格、付款条件、所有权保留和适用法律写入买卖合同;如果 FCA 下的信用证需要已装船提单,应约定 A6/B6 选项,并与买方的货代确认。
- 交单之前,核对发票、提单运费说明、保险单据和信用证是否显示相同的术语、地点和版本,并且发票上的运费和保险费是否分别列示。
通常需要准备的单证
- 载明术语、精确指定地点和“Incoterms 2020”的销售合同或采购订单
- 使用相同术语和地点的形式发票或报价单
- 显示术语、地点和版本,并将运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分别列示的商业发票
- 装箱单
- 运费说明正确(预付或到付)的提单、海运单或空运单;如已约定,FCA 下还应有已装船提单
- CIF(至少 Clauses (C))或 CIP(Clauses (A))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保额至少为价格的 110%
- 出口报关单;DDP 下还有进口报关单和卖方的 VAT 或 GST 登记证明
- 信用证及所有修改书(如以信用证付款)
常见问题及预防方法
应对方法: FOB 下风险只在装上船时转移。集装箱应在码头或你的所在地以 FCA 出售,并用 CPT 或 CIP 取代 CFR 或 CIF。
应对方法: 在你的所在地使用 FCA:由你装货并办理出口清关,货物装上买方车辆后风险转移。
应对方法: 报价前先查清外国卖方能否在当地办理进口清关、是否须登记 VAT 或 GST;如果不能,应报 DAP 或 DPU,由买方清关。
应对方法: 把信用证中的贸易术语、地点和出处照抄到发票上;CIF 或 CFR 下,要求承运人出具“freight prepaid”提单。
应对方法: 在报价和合同中写明目的港 THC 由谁承担。依 A9/B9,只有当目的地卸货费用依其运输合同本应由卖方承担时,卖方才支付。
应对方法: CIF 只要求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C)。如果买方要一切险,应在合同中约定 Clauses (A),或改用 CIP。
信息来源
- Incoterms® 2020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 Introduction to the Incoterms® 2020 rules ICC Digital Library,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 National regulatory barriers to the Incoterms® 2020 rules (updated January 2025)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 Know Your Incoterms 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 Incoterms 2020: FCA, FOB, FAS rules explained Export Development Canada (EDC)
- Who should register for VAT (VAT Notice 700/1) GOV.UK (HM Revenue & Customs)
- Trade Guide: WTO Customs Valuation Agreement 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 Transaction value in determining the customs value Finnish Customs (applying EU customs valuation rules)
- 19 U.S. Code § 1401a – Value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US Code)
- UCC § 2-319 – F.O.B. and F.A.S. terms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Uniform Commercial Code)
规则常有变化。本笔记基于上述信息来源提供实务指引,不构成法律意见。发运前请向主管机构、您的进口商或有资质的报关行确认现行要求。
外贸笔记
常见问题
集装箱运输可以用 FOB 吗?
可以,但有风险。FOB 下风险只在货物装上船时转移,而集装箱通常更早在码头交接。ICC 建议,装船前交给承运人的集装箱货物使用 FCA,并以 CPT 或 CIP 取代 CFR 或 CIF。
Incoterms 决定货物所有权何时转移吗?
不决定。Incoterms 2020 不涉及所有权、付款或适用法律。请在买卖合同中约定;风险可能先于或晚于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有 Incoterms 2025、2026 或 2030 吗?
没有。Incoterms 2020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至今仍是现行版本;截至 2026 年 10 月,ICC 尚未发布更新的版本。请继续在术语和地点之后写明“Incoterms 2020”。
CIF 和 CIP 要求投什么保险?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CIF 至少要求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C),CIP 要求 Clauses (A),两者的保额都至少为合同价格加 10%。请核对信用证,并核实目的国是否允许外国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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