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出口台湾:TFDA产品登录、PIF与标签要求
在台湾销售的化妆品适用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法》(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在台湾登记的制造商或进口商,须在产品供应前向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TFDA)在线逐款登录产品;自2026年7月1日起,还须为每款产品建立产品信息档案(PIF),其中包含经签署的安全评估。台湾没有事前审批:防晒、染发等特定用途化妆品的许可已于2024年7月1日终止。
已对照官方信息来源核实:2026-09
概览
谁来登录:台湾进口商
根据该法第4条,制造商或进口商须在产品供应、销售、赠送、公开陈列或供消费者试用之前,逐款办理产品登录(產品登錄)并建立PIF。登录人须是在台湾登记的公司、商号或工厂,因此境外品牌须通过其进口商、经销商或自设的台湾子公司、分公司办理。该公司对产品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平行进口商在内的每一家进口商,各自登录其进口的产品。
登录在TFDA的化妆品产品登录平台(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上办理,内容包括中英文产品名称、类别、用途、剂型、注意事项,登录人的名称、地址和电话,生产场所以及完整的成分表。登录有效期为3年,须在到期前3个月内办理续期。成分变更须重新登录,其他变更按变更事项办理。
自2026年7月1日起,规费(化粧品行政規費收費標準)为每次登录NT$800、每次变更NT$700、每次续期NT$600。非药用牙膏和漱口水同样属于化妆品。只有免办工厂登记的制造者所做的手工固体皂,不在登录和PIF范围之内。
产品信息档案(PIF)
PIF(產品資訊檔案)分阶段实施:原特定用途化妆品自2024年7月1日起;婴幼儿、唇部和眼部产品以及非药用牙膏和漱口水自2025年7月1日起;其他所有化妆品自2026年7月1日起。进口商须以中文或英文,将其存放在登录时所填地址,自产品最后一次上市之日起至少保存5年。根据TFDA的PIF规定共16项内容,这里归纳如下:
- 产品基本资料和产品登录证明
- 完整的成分名称和含量
- 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文字
- GMP符合性证明,以及生产方法和工艺
- 使用方法、不良反应资料,以及理化特性
- 成分毒理学资料,以及稳定性、微生物和防腐效能检验报告
- 宣称功效的依据,以及包装材料资料
- 由合格的安全评估签署人员(安全資料簽署人員)签署并注明日期的安全评估
GMP与安全评估签署人员
台湾的化妆品GMP规定(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适用于台湾境内工厂,与PIF的时间表相同,自2026年7月1日起适用于所有工厂。对于境外生产的产品,TFDA的PIF指引接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妆品GMP证书、认证机构颁发的ISO 22716证书,或生产企业作出的符合台湾GMP规定的声明。
安全评估签署人员须具备医学、药学、化妆品科学或毒理学等相关专业学位,接受规定的培训,并且每年至少完成8小时继续教育。在境外接受培训的人员也可取得资格,但在安全评估签署之前,请让您的进口商确认该人员符合台湾的规定。
特定用途化妆品、成分与动物试验
到2024年6月30日为止,防晒、染发、烫发、止汗和除臭产品以及家用牙齿美白产品属于特定用途化妆品(特定用途化粧品),在生产或进口前须取得TFDA许可。许可制度(第5条)已于2024年7月1日终止,台湾现将所有化妆品作为同一类别管理。此后生产或进口的产品不得标示许可证号,也不得另行标示特定用途成分含量;请改为按含量从高到低列出全部成分。
自2019年11月9日起,在台湾为安全评估而用动物试验化妆品或其成分被禁止,但TFDA批准例外的除外,例外适用于广泛使用且无法替代的成分,或数据显示对人体健康存在风险的情形;违反禁令的产品不得销售。玻璃安瓿(安瓿)不得用作化妆品容器(TFDA 2016年6月8日公告)。
化妆品不得含有汞、铅等禁用成分(第6条)。请对照TFDA定期更新的清单核查每个配方:
- 禁用成分(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版新增9项,包括PFAS
- 限用成分(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修订后的清单自2027年10月1日起适用;2027年9月30日前生产或进口的商品,可销售至标示的有效期届满
- 防腐剂(化粧品防腐劑成分名稱及使用限制表)和着色剂(化粧品色素成分使用限制表)
- 紫外线过滤剂(化粧品防曬劑成分使用限制表),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文标签
根据第7条以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的标示规定,外包装或容器上须以中文或国际通用符号标示以下各项;成分名称可用英文。外包装须有中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和登录号不是必填项。
如最大表面积小于40 cm²,包装上可仅标示名称、用途、进口商和日期信息,其余内容可放在说明书、卡片或吊牌上。在台湾分装的进口化妆品(分裝)须标示臺灣分裝或同义文字。销售者不得变更标签或包装,因此须由进口商在供应前贴好中文标签。
- 产品名称和用途
- 使用方法和贮存方法
- 净重、容量或数量
- 按含量从高到低列出全部成分;含量在1%及以下的成分以及彩妆中的着色剂,可不按顺序列出
- 使用注意事项
- 台湾进口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以及原产国
- 制造日期、有效日期、保存期限三项中的任意两项
- 批号
宣称、清关与售后义务
标签、宣传和广告不得虚伪、夸大,也不得宣称医疗效能(第10条),按《化妆品标示宣传广告涉及虚伪夸大或医疗效能认定准则》(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判断。虚伪或夸大宣称罚款NT$40,000至NT$200,000,医疗宣称罚款NT$600,000至NT$5,000,000(第20条)。
依第14条,TFDA可以指定须在进口前通过边境抽验的化妆品(輸入化粧品邊境查驗辦法),但TFDA对该法的问答说明称目前尚未指定任何产品,并且自2024年7月起,原特定用途产品也不再有进口许可。该法把登录与供应而非进口挂钩;即便如此,仍请在首批发运前完成登录,使货物到港即可销售,并向报关行了解其会查验哪些内容。化妆品主要归入HS品目3303至3307,以台湾11位的CCC码申报;Triplicate免费的发票和装箱单生成工具及HS编码查询工具,有助于使品名和编码与登录内容保持一致。
上市后,须在获知严重不良反应之日起15日内通过TFDA在线系统报告(第12条),保存直接供应商和企业买家的记录(第11条),并每3年续期各项登录。规定会不断变化,发货前请向TFDA、您的进口商和有资质的报关行确认现行要求。
操作步骤
- 指定一家在台湾登记的进口商,或设立当地实体,由其办理产品登录、保管PIF并贴附中文标签。
- 对照禁用、限用、防腐剂、着色剂和紫外线过滤剂清单核查每种成分,包括自2027年10月1日起适用的限用清单。
- 检查包装:不得使用玻璃安瓿,并为中文标签各项内容留出位置。
- 向进口商提供PIF所需资料:含百分比的完整配方、GMP证明、生产工艺、检验报告、毒理学资料、功效宣称依据和包装资料。
- 请合格的安全评估签署人员签署安全评估并注明日期。
- 进口商在TFDA平台上逐款登录产品,并在其登录地址建立PIF。
- 依据登录数据起草中文标签,并对照TFDA的广告认定准则核查每一项宣称。
- 发运时附上与登录产品名称一致的发票和装箱单;在供应、陈列或试用之前贴好中文标签。
- 上市后,在15日内报告严重不良反应,成分变更时重新登录,并在到期前办理续期。
通常需要准备的单证
- 每款产品的TFDA产品登录记录,由进口商保存
- 产品信息档案,含经签署的安全评估
- 含成分百分比的完整配方(INCI名称)
- GMP证明:政府颁发的GMP证书、ISO 22716证书或符合性声明
- 稳定性、微生物和防腐效能检验报告
- 中文标签设计稿
- 商业发票和装箱单
- 提单或空运单;仅在主张优惠税率时需要原产地证书
常见问题及预防方法
应对方法: 先登录:该规定不仅适用于销售,也适用于公开陈列和消费者试用。罚款为NT$10,000至NT$1,000,000(第23条)。
应对方法: 在首单之前,于经销合同中约定资料范围和保密条款。
应对方法: 2024年7月1日起生产或进口的产品不得标示这些内容;请按含量从高到低列出全部成分。
应对方法: 台湾不得将玻璃安瓿用作化妆品容器;发货前请更换包装。
应对方法: 登录前核查现行清单并规划重新配方;2027年9月30日前生产或进口的商品可销售至有效期届满。
应对方法: 对照TFDA的认定准则核查每一项宣称;医疗宣称可被处以NT$600,000至NT$5,000,000的罚款。
信息来源
- Cosmetic Hygiene and Safety Act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Laws & Regulations Database of Taiwan (Ministry of Justice)
- Cosmetic categories that must establish a PIF, and implementation dates (announcement of 26 June 2024) (in Chinese) Taiwan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TFDA)
- Guidance on preparing the Cosmetic Product Information File (October 2023) (in Chinese) Taiwan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TFDA)
- Cosmetic Hygiene and Safety Act: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in Chinese) Taiwan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TFDA)
- From 1 July 2024 all cosmetics are managed as one category (in Chines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MOHW)
- GMP fully implemented for cosmetic manufacturing sites (May 2026) (in Chines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MOHW)
- Labelling rules for cosmetic outer packaging, containers, labels and leaflets, effective 1 July 2021 (in Chinese) Executive Yuan Gazette
- Amended list of prohibited cosmetic ingredients (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 21 March 2024 (in Chinese) Taiwan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TFDA)
- Amended list of restricted cosmetic ingredients (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 effective 1 October 2027 (in Chinese) Taiwan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TFDA)
- Can travellers bring in glass ampoule skincare? (glass ampoules banned as cosmetic containers) (in Chinese) Taipei Customs, Customs Administration, Ministry of Finance
规则常有变化。本笔记基于上述信息来源提供实务指引,不构成法律意见。发运前请向主管机构、您的进口商或有资质的报关行确认现行要求。
外贸笔记
常见问题
境外品牌可以自行在台湾登录化妆品吗?
不可以。登录人须是在台湾登记的公司、商号或工厂。境外品牌通过其进口商或自设的台湾子公司、分公司办理登录,每家进口商各自登录其进口的产品。
防晒产品或染发产品还需要TFDA许可吗?
不需要。特定用途许可制度已于2024年7月1日终止,这类产品现与其他化妆品一样办理登录。它们的PIF和GMP期限最先到来,其有效成分须在紫外线过滤剂和限用成分清单的范围内。
可以在原包装上加贴中文标签吗?
可以。第7条所列各项须以中文标示在外包装或容器上,进口商通常在原包装上加贴中文标签来满足这一要求;成分名称可保留英文。须在产品供应或陈列之前贴好。
已在销售的产品也需要PIF吗?
需要,只要进口商继续供应。自2026年7月1日起,无论最初何时登录,任何化妆品在供应、销售、赠送、陈列或供试用之前,都须具备P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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