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国际寄送指南:无商业价值(NCV)与关税
“无商业价值(no commercial value)”是指没有人为样品付款,而不是样品一文不值:海关仍需要一个合理的价值,能否获得关税减免则取决于目的地对样品的具体规定。零价值、描述模糊,或把可销售的正品当作样品寄送,都是导致扣货和产生意外关税的常见原因,因此请准确描述、合理定价并做好标记,并将数量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已对照官方信息来源核实:2026-09
概览
“无商业价值”不等于价值为零
无商业价值样品是指无需付款寄送的货物。海关仍需要一个完税价格来核定关税和进口税、判断是否适用减免,以及用于贸易统计,因此即便不收取任何费用,发票上也必须为每件物品填写合理的价值。
美国的规定指出,当货物不是根据购销合同发运时,发票应列明每件物品的价值;若无法确定,则应列明卖方在正常贸易过程中按通常批发数量本可获得的价格(19 CFR 141.86)。HMRC 表示,由于无偿货物没有实际支付款项,通常不能使用成交价格法(方法一),须改用方法二至方法六确定价值。FedEx 明确表示,即使没有成交价格,也需要提供完税价格,零价值不被接受。
对实际价值更高的货物填写 1 美元之类的象征性价值属于低报价值(undervaluation),可能导致扣货、重新核定关税以及处罚。海关完税价值也与运单上用于运输或保险的申报价值是分开的两回事。
样品用形式发票或商业发票
不同承运商对术语的使用并不一致。FedEx 将产品样品等无偿货物所用的发票称为形式发票,但同时指出并非所有国家都接受形式发票,并建议无论何种情况都使用商业发票。稳妥的做法是使用商业发票,注明无需付款并给出用于海关目的的价值;Triplicate 的免费生成工具可根据同一数据制作商业发票,并同步生成相匹配的装箱单。
- 发货人和收货人的完整地址、电话和邮箱,以及目的地要求提供时收货人的进口商或税务编号。
- 对每件物品的准确描述:是什么、材质、用途和尺寸,例如“100% 纯棉机织面料样布”,而不是笼统地写“样品”。
- 每一行的 HS 编码、数量、单价、总价和币种。
- 每件物品的原产国。
- 出口原因,以及类似“样品无商业价值,非销售用途。价值仅供海关目的使用。”的声明。
- 关税和税费由谁承担,以及与装箱单和运单一致的件数和重量。
美国:免税样品、TIB 与小额豁免的终止
HTSUS 9811.00.60 规定,除另行规定的酒类和烟草样品外,凡每件价值不超过 1 美元,或经标记、撕毁、打孔或其他处理使其不适合销售或除作样品外无法使用的样品,仅用于在美国境内为外国产品招揽订单,均可免税进口。1 美元的判定标准以每件样品的实际价值为准,因此不要为了达到该标准而压低发票价值,应改为对样品做标记或毁损处理。对于用于测试或审批而寄送的样品,请与报关行确认归类。
对于之后将复运出境的有价值样品,可依据 HTSUS 9813.00.20,在相当于预估关税和费用 110% 的暂时进口保证金(TIB,Temporary Importation Bond)担保下免税进口(19 CFR 10.31)。此类样品不得出售,须在 1 年内复运出境;通过 CBP Form 3173 申请延期,最长可延至 3 年。非居民商务旅行者可凭清单或价值超过 500 美元样品的专用发票,随行李一并办理样品通关(19 CFR 10.36)。CBP 也接受 ATA 单证册。
800 美元的小额豁免(de minimis)已对所有国家暂停,因此样品包裹也须办理报关,2,500 美元以下可采用简易报关(informal entry),并以某进口商名义申报(参见 Triplicate 关于进口商(importer of record)的说明)。其他机构的规定仍然适用:包括商业样品在内的食品须提交 FDA 事前通知(prior notice)。
欧盟与英国:价值微小的样品
欧盟对仅能用于为其所代表类别货物招揽订单的、价值微小的样品免征进口关税(理事会法规 (EC) No 1186/2009 第 86 条)。样品是指其呈现方式和数量决定了除招揽订单外别无他用的物品;海关可要求通过撕毁、打孔或采用清晰且不可磨灭的标记将其永久性地变得不可销售,前提是仍可作为样品使用。指令 2009/132/EC 第 63 条对进口增值税给予相同的豁免。
法规并未规定“价值微小”的具体金额,而是根据呈现方式和数量判断。整包零售装或数件相同物品等本身即可出售的货物,通常不符合该定义,须像其他货物一样缴纳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低值包裹 150 欧元的关税减免已于 2026 年 7 月 1 日终止(法规 (EU) 2026/382),因此仅凭低价值已不能使样品包裹自动免税(参见 Triplicate 关于欧盟进口的说明)。
英国对能够体现其所代表货物特征、且仅为获取未来订单而进口的商业样品给予关税和增值税减免。HMRC 认可的限制样品用途的方法包括撕毁、打孔、划破或损毁样品、以不可擦除的墨水标注“commercial sample”,以及限制数量或规格。申报时使用附加程序代码 C30,增值税减免另加代码 F45;C30 不提供消费税(excise duty)减免,若 HMRC 怀疑货物被谎报为样品,可拒绝给予减免。
需复运回国的样品:ATA 单证册与暂准进口
《便利商业样品及广告材料进口的国际公约》(日内瓦,1952 年 11 月 7 日签署,1955 年 11 月 20 日生效)要求缔约方对价值微小的样品免征进口关税,并允许有价值的样品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暂准进口,且复运出境的期限至少为六个月。
对于贸易展会、演示或销售出差,ATA 单证册可在约 80 个国家和关税领土内实现最长 1 年的免税暂准进口,一份单证可用于多次出行,且无需在每次入境时缴纳押金。该制度以世界海关组织(WCO)的《ATA 公约》(1961 年)和《伊斯坦布尔公约》(1990 年)为基础,由通常与商会相关联的各国担保协会签发。消耗品以及用于销售或加工的货物不得使用单证册运输。
在目的地被出售或赠送的样品不再属于暂准进口,须办理正常的进口报关或申请其他减免。
受监管产品与数量
关税减免并不能免除产品方面的监管要求。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动植物产品以及含锂电池的货物,即便作为样品,也可能需要许可、注册、事前通知或危险品处理程序;请先查阅目的地的相关规定以及承运商的限运物品清单(参见 Triplicate 关于美国食品与化妆品出口的说明)。
只寄送买方判断产品所需的数量即可。相关规定经常变化,本文仅为实务参考,并非法律意见,请与目的地海关当局、承运商或持证报关行确认。
操作步骤
- 询问收货人需要什么,并核查目的地对该产品的规定:许可、注册、事前通知、电池相关要求。
- 将数量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在减免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对样品做标记、打孔或损毁处理,或以不可擦除的墨水标注“Sample - not for resale”。
- 为每件物品设定合理价值,例如实际会向买方收取的价格,或样品的生产成本;切勿填写零值或象征性的 1 美元。
- 查找 HS 编码(可先用 Triplicate 的 HS 编码查询工具快速核对),并记录原产国。
- 制作注明“样品无商业价值,价值仅供海关目的使用”的商业发票,以及与之相匹配的装箱单;Triplicate 的生成工具可同时制作两者。
- 就关税和税费由收货人(DAP)还是己方(DDP)承担达成一致,并在预订运输时予以设置。
- 对于须复运回国的样品,请在发运前办妥 ATA 单证册,在美国则办妥 TIB 报关。
- 向收货人发送运单追踪号和单据副本,并及时回复海关或承运商的问题。
通常需要准备的单证
- 标明为样品、填写合理价值的商业发票
- 装箱单
- 承运商运单或空运单
- 产品详情,例如规格书、成分表或安全数据表(SDS)
- 受监管货物所需的许可、注册或事前通知
- 用于复运回国样品的 ATA 单证册,或 TIB 报关及保证金
- 收货人的进口商或税务编号,例如欧盟的 EORI
常见问题及预防方法
应对方法: 为每件物品填写合理价值,并注明该价值仅供海关目的使用。
应对方法: 说明每件物品是什么、材质和用途,并附上 HS 编码。
应对方法: 应预期缴纳关税和进口税,或改为寄送经标记、打孔或尺寸更小的样品。
应对方法: 发运前就由谁承担达成一致,并在预订运输时予以设置。
应对方法: 发运前核查相关机构的规定;寄往美国的食品样品需要 FDA 事前通知。
应对方法: 使用 ATA 单证册或 TIB,并按时将样品复运出境。
信息来源
- Harmonized Tariff Schedule of the United States, chapter 98 (subheadings 9811.00.60 and 9813.00.20) 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 19 CFR Chapter I – CBP regulations (§§ 10.31, 10.36, 10.37 and 141.86) Electronic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eCFR)
- Traveling with Samples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 Council Regulation (EC) No 1186/2009 setting up a Community system of reliefs from customs duty (Article 86) EUR-Lex, Publications Office of the EU
- Council Directive 2009/132/EC on exemption from VAT on the final importation of certain goods (Article 63) EUR-Lex, Publications Office of the EU
- Pay no import duty and VAT on importing commercial samples GOV.UK (HM Revenue & Customs)
- Valuing imported goods that are free of charge, used, rented or leased GOV.UK (HM Revenue & Customs)
-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to Facilitate the Importation of Commercial Samples and Advertising Material, Geneva, 7 November 1952 (UNTS No. 3010) United Nations Treaty Series
- ATA Carnet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 How to complete international shipping documentation FedEx
规则常有变化。本笔记基于上述信息来源提供实务指引,不构成法律意见。发运前请向主管机构、您的进口商或有资质的报关行确认现行要求。
常见问题
样品需要缴纳进口关税吗?
不一定。美国、欧盟和英国对仅能用于招揽订单的样品免税,例如已标记、打孔或价值极低的样品;美国还允许在担保下进口用于揽单的样品。可直接作为正常商品出售的样品通常须缴纳正常的关税和进口税。
无商业价值发票上应填写什么价值?
应填写一个合理的价值:即向买方实际收取的价格,或样品的生产成本,并标注“价值仅供海关目的使用”。填写零值或象征性价值可能导致扣货和处罚。
样品可以使用形式发票吗?
承运商通常会接受无偿货物使用形式发票,但并非所有国家都接受,FedEx 建议无论何种情况都使用商业发票。Triplicate 的生成工具可制作商业发票及与之匹配的装箱单。
展会样品需要 ATA 单证册吗?
只有当您希望将样品免税带回时才需要。单证册(在美国则为 TIB)适用于暂准进口;在当地被售出或赠送的样品则需要办理正常的进口报关或申请其他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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