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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锂电池出运指南:UN3480与UN3481、空运·海运·邮寄规定

无论是单独运输、与设备包装在一起,还是装入设备内部,锂电池都属于 Class 9 危险品。小型电芯和电池可以适用较宽松的规定,但仍需通过 UN 38.3 试验、使用正确的 UN 编号、妥善包装、张贴标记并控制电量,同时找到愿意承运的承运人。

已对照官方信息来源核实:2026-09

概览

归类Class 9:锂离子为 UN 3480/3481,锂金属为 UN 3090/3091
小型电池标准电芯不超过 20 Wh 或含锂量 1 g;电池不超过 100 Wh 或 2 g
测试要求须通过 UN 38.3 试验并提供试验概要;SDS 不能替代
电池单独空运仅限全货机,完全监管;锂离子电池电量须不超过 30%
与设备包装(空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电量须不超过 30%(Section II:适用于超过 2.7 Wh 的电池)
装入设备内(空运)建议降低电量,但非强制要求
海运IMDG Amendment 42-24,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强制适用;小型电池适用 SP 188
国际邮寄仅限装入设备内部:最多 4 个电芯或 2 块电池

先做归类:电池化学体系、配置方式和瓦时数

UN 编号取决于电池的化学体系(可充电的锂离子电池,或不可充电的锂金属电池),以及电池的运输方式:单独运输、与其所驱动的设备包装在一起(同一箱内但未安装)、或已装入(安装在)设备内部。

电池规格决定了规则的严格程度。不超过 20 Wh 的锂离子电芯和不超过 100 Wh 的电池、含锂量不超过 1 g 的锂金属电芯和不超过 2 g 的电池,均视为小型电池。空运时,与设备包装或装入设备的小型电池可适用 Section II;海运时,任何配置的小型电池均可适用特别规定 188。更大规格的电池在各种运输方式下都属于完全监管货物,空运时单独运输的所有电池也是如此。

瓦时数 = 标称电压(V)× 容量(Ah);将毫安时(mAh)除以 1,000 即得安时(Ah)。锂离子电池必须在外壳上标明其 Wh 额定值(IATA 仅对 2009 年之前生产的电池予以豁免,Section I 项下则为 2012 年之前生产的电池)。

许多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滑板车的电池额定值超过 100 Wh,因此单独运输时属于完全监管货物。整车形式的电池驱动车辆有其专属的 UN 编号(锂离子为 UN 3556,在 2025-2026 年规则中取代了 UN 3171);请向货代确认您产品的具体归类。

UN 38.3 试验与试验概要

每种电芯和电池型号都必须通过《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UN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第 38.3 节(UN 38.3)规定的试验,已安装在设备内的电池也不例外。

制造商及其后的经销商必须能够提供试验概要。概要须列明制造商和试验实验室名称、试验报告编号和日期、电芯或电池的描述(类型、质量、Wh 额定值、型号)、各试验项目及合格/不合格结果、所依据的手册版本,以及负责人姓名。该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于 ICAO 技术细则和 IMDG Code,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于美国规定;已安装在设备内的纽扣电芯除外。

PHMSA 指出,安全数据表(SDS)上的一般性声明并不满足该要求。试验概要无需随每票货物同行,可通过网站提供,例如以网址链接或二维码的形式。

空运:IATA 965 至 970 号包装说明

空运货物须遵循 ICAO 技术细则(2025-2026 年版),航空公司通过 IATA《危险品规则》(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DGR,第 67 版,2026 年)予以执行。锂离子电池:PI 965(UN 3480 单独运输)、PI 966(与设备包装)、PI 967(装入设备)。锂金属电池:PI 968(UN 3090 单独运输)、PI 969(与设备包装)、PI 970(装入设备)。

Section II 适用于在限定数量内与设备包装或装入设备的小型电芯和电池。Section I 适用于规格更大或超出 Section II 限量的电池;对于单独运输的电池,又分为 Section IA(较大规格)和 Section IB(小型电芯和电池)。单独运输的电池不适用 Section II,因此始终属于完全监管货物,需要危险品托运人申报书(Shipper's Declaration)、Class 9 标签和经过培训的人员。Section II 无需申报书,人员只需接受适当的说明,而非完整的危险品培训。

UN 3480 和 UN 3090 禁止作为货物由客机运输,只能通过全货机运输;UN 3480 电量须不超过 30%。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与设备包装的锂离子电池(PI 966)也须电量不超过 30%;在 Section II 项下,该要求适用于超过 2.7 Wh 的电芯和电池。对于装入设备的电池(PI 967),建议电量不超过 30%(或标示容量 25%),但非强制要求。与设备包装或装入设备的电池,每件包装电池不超过 5 kg 时可以客机运输。

已损坏,或制造商因安全原因认定存在缺陷的电池,禁止空运,包括装在因安全原因被召回的设备中的电池。

快递公司和航空公司还有各自的附加规定

航空公司和快递网络会在 IATA 规则中公布各自的“运营商差异规定”(operator variation),并发布自己的电池指南,其要求可能比上述规则更严格,并因服务类型和航线而异。在报价或承诺交货时间之前,请务必查阅承运人自己的危险品页面。以下是其 2025-2026 年文件中的部分示例:

海运:IMDG Code 与特别规定 188

海运货物须遵循 IMDG Code。Amendment 42-24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强制适用(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可自愿提前适用),该修订明确了试验概要“提供(make available)”一词的含义,并将电池驱动车辆的编号从 UN 3171 改为 UN 3556、3557 和 3558。

特别规定 188 规定,只要小型电芯和电池(同样适用 20 Wh / 100 Wh 及 1 g / 2 g 的标准)已通过 UN 38.3 试验、具备防短路保护并采用坚固包装,即可免除 Code 其余条款的适用。此类包装须加贴锂电池标记(豁免情形与空运相同),除非电池已安装在设备内,否则须通过 1.2 米跌落试验;除非电池已安装在设备内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否则毛重不得超过 30 kg。无需提交危险品申报单,但 CINS 指南建议仍应告知船公司该集装箱内装有锂离子电芯。

规格更大或不符合特别规定 188 条件的电池,均属于完全监管货物:须依照包装说明 P903 包装,加贴 Class 9 标签,提交危险品申报单和装箱证明书并悬挂危险品标志牌,并通过货代按危险品订舱。

已损坏或有缺陷的电池,海运不像空运那样一律禁止,但根据特别规定 376,只能使用特殊包装(P908,若可能发生危险反应则须使用 P911)运输。上文所述的 30% 电量限制是空运规则。

邮寄:仅限已安装在设备内的电池

根据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的万国邮政联盟(UPU)规则,如经本国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各国邮政可以接受内含最多 4 个锂电芯或 2 块锂电池且已安装在设备内的国际邮件。电池单独寄送不被接受,是否提供此项服务由各国邮政自行决定。

以 USPS 为例,其仅在锂离子和锂金属电池已安装在其所驱动的设备内(对应 UN 3481、UN 3091)时才接受国际邮寄:最多 4 个电芯或 2 块电池,电芯不超过 20 Wh 或 1 g,电池不超过 100 Wh 或 2 g,每票最多两件邮件,且无需加贴锂电池标记。电池单独寄送、与设备包装(而非装入设备)寄送,以及已损坏、有缺陷或已召回的电池,均不能通过国际邮寄发送。

无论采用哪种运输方式,本文仅为一般性指引。危险品的归类、包装、标记和申报,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具备资质的货代,依据现行 ICAO/IATA、IMDG 或本国规定以及承运人自身的条件来完成。

操作步骤

  1. 为每种电芯和电池型号取得规格书和 UN 38.3 试验概要,并确认其 Wh 额定值(V × Ah)或含锂量。
  2. 做好归类:属于锂离子还是锂金属;单独运输、与设备包装,还是装入设备;是否超出小型电池标准。由此可确定 UN 编号,空运时还可确定包装说明编号和 Section。
  3. 选定运输方式并核实承运人情况:查阅其危险品页面和运营商差异规定,确认账户是否已获批准,以及该服务在您的航线上是否可以收运此类货物。邮寄方式仅限已安装的电池。
  4. 空运时,将单独运输或与设备包装的锂离子电池电量调至 30% 或以下(在 Section II 项下与设备包装的情形,适用于超过 2.7 Wh 的电池);装入设备的电池建议电量不超过 30%。
  5. 包装时应防止电极短路、防止设备被意外开启,使用能通过规定跌落和堆码试验的坚固外包装,或在包装说明有要求时使用 UN 规格包装,并控制在每件包装的限量以内。
  6. 加贴锂电池标记,或标注 UN 编号的 Class 9 锂电池标签,并在需要时加贴 Cargo Aircraft Only(仅限货机)标签。
  7. 准备单据:危险品托运人申报书(完全监管的空运货物)或危险品申报单(海运),空运单上的 Section II 声明,以及标明 UN 编号、Wh 额定值和电池数量的发票与装箱单(使用 Triplicate 的免费生成工具即可同时制作这两份单据)。
  8. 提前将完全监管的货物按危险品订舱,由经过培训的人员在申报书上签字,并妥善保存试验概要和申报文件备查。

通常需要准备的单证

常见问题及预防方法

将充电宝按普通货物或“电子产品”订舱。

应对方法: 充电宝属于电池(UN 3480):属于完全监管货物,空运须使用全货机且电量不超过 30%,国际邮寄不予接受。

供应商只提供 SDS 或合规声明,而非试验概要。

应对方法: 向生产商或经销商索取 UN 38.3 试验概要;PHMSA 明确表示,SDS 上的一般性声明不能满足该要求。

箱内附带备用电池的设备,以满电状态空运。

应对方法: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与设备包装的锂离子电池(PI 966)须电量不超过 30%;在 Section II 项下,适用于超过 2.7 Wh 的电池。

快递公司在揽收或运输途中拒收电池货件。

应对方法: 提前查阅其针对该航线和服务的锂电池规定及运营商差异规定,为完全监管货物申请账户批准,并提前订舱。

客户退回鼓包、损坏或被召回的电池。

应对方法: 此类电池禁止空运;海运须使用特殊包装(P908 或 P911)。请选用能够处理此类货物的货代。

将超过 100 Wh 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滑板车电池按小型电池运输。

应对方法: 超过 100 Wh 在任何运输方式下均属于完全监管货物,须加贴 Class 9 标签、提交危险品申报单,并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操作。

信息来源

  1. IATA Guidance Document for Lithium Batteries and Sodium Ion Batteries – 2026 (67th edition DGR)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IATA)
  2. Lithium Battery Test Summaries (revised July 2024) US Pipeline and Hazardous Materials Safety Administration (PHMSA)
  3. CINS Guidelines for Shipping Lithium-ion Cells in Containers (June 2025) Cargo Incident Notification System (CINS), International Group of P&I Clubs and TT Club
  4. 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IMDG) Code Amendment 42-24 Britannia P&I Club
  5. New mailing rule to allow transport of lithium batteries Universal Postal Union (UPU)
  6. Publication 52, Packaging Instruction 9E: lithium cells and batteries, international and APO/FPO/DPO United States Postal Service (USPS)
  7. Lithium Batteries and Sodium Ion Batteries Guidance, V2.1 (effective 1 January 2026) DHL Express
  8. Getting started: Shipping lithium/sodium batteries and cells (Europe) FedEx
  9. IATA 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 Edition 67 (2026): UPS operator variations UPS
  10. Hazardous Materials Guide UPS

规则常有变化。本笔记基于上述信息来源提供实务指引,不构成法律意见。发运前请向主管机构、您的进口商或有资质的报关行确认现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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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UN3480 和 UN3481 有什么区别?

UN 3480 指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芯和电池,包括充电宝以及不随设备寄送的备用电池。UN 3481 指与设备包装在一起(同箱但未安装)或装入设备内部的锂离子电池。UN 3090 和 UN 3091 则是对应的锂金属电池编号。

2026 年锂电池运输有哪些变化?

空运方面,与设备包装的锂离子电池(UN 3481,PI 966)现在也须电量不超过 30%,与此前单独运输的电池要求一致;在 Section II 项下,该要求适用于超过 2.7 Wh 的电池。装入设备的电池则建议降低电量。海运方面,IMDG Amendment 42-24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强制适用。

可以空运充电宝吗?

只能作为 UN 3480 锂离子电池运输:依照 PI 965 Section IA 或 IB 属于完全监管货物,仅限全货机,电量不超过 30%,须有危险品托运人申报书、经过培训的人员以及愿意承运的承运人。充电宝不能通过国际邮寄发送。

可以国际邮寄锂电池吗?

只有在电池已安装于其所驱动的设备内、且数量不超过 4 个电芯或 2 块电池,同时本国邮政接受此类邮件时才可以。例如 USPS 就不接受电池单独寄送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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