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锂电池出运指南:UN3480与UN3481、空运·海运·邮寄规定
无论是单独运输、与设备包装在一起,还是装入设备内部,锂电池都属于 Class 9 危险品。小型电芯和电池可以适用较宽松的规定,但仍需通过 UN 38.3 试验、使用正确的 UN 编号、妥善包装、张贴标记并控制电量,同时找到愿意承运的承运人。
已对照官方信息来源核实:2026-09
概览
先做归类:电池化学体系、配置方式和瓦时数
UN 编号取决于电池的化学体系(可充电的锂离子电池,或不可充电的锂金属电池),以及电池的运输方式:单独运输、与其所驱动的设备包装在一起(同一箱内但未安装)、或已装入(安装在)设备内部。
电池规格决定了规则的严格程度。不超过 20 Wh 的锂离子电芯和不超过 100 Wh 的电池、含锂量不超过 1 g 的锂金属电芯和不超过 2 g 的电池,均视为小型电池。空运时,与设备包装或装入设备的小型电池可适用 Section II;海运时,任何配置的小型电池均可适用特别规定 188。更大规格的电池在各种运输方式下都属于完全监管货物,空运时单独运输的所有电池也是如此。
瓦时数 = 标称电压(V)× 容量(Ah);将毫安时(mAh)除以 1,000 即得安时(Ah)。锂离子电池必须在外壳上标明其 Wh 额定值(IATA 仅对 2009 年之前生产的电池予以豁免,Section I 项下则为 2012 年之前生产的电池)。
许多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滑板车的电池额定值超过 100 Wh,因此单独运输时属于完全监管货物。整车形式的电池驱动车辆有其专属的 UN 编号(锂离子为 UN 3556,在 2025-2026 年规则中取代了 UN 3171);请向货代确认您产品的具体归类。
- UN 3480 锂离子电池:电芯和电池单独运输,包括充电宝
- UN 3481 锂离子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或装入设备内部
- UN 3090 锂金属电池:电芯和电池单独运输
- UN 3091 锂金属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或装入设备内部
UN 38.3 试验与试验概要
每种电芯和电池型号都必须通过《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UN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第 38.3 节(UN 38.3)规定的试验,已安装在设备内的电池也不例外。
制造商及其后的经销商必须能够提供试验概要。概要须列明制造商和试验实验室名称、试验报告编号和日期、电芯或电池的描述(类型、质量、Wh 额定值、型号)、各试验项目及合格/不合格结果、所依据的手册版本,以及负责人姓名。该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于 ICAO 技术细则和 IMDG Code,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于美国规定;已安装在设备内的纽扣电芯除外。
PHMSA 指出,安全数据表(SDS)上的一般性声明并不满足该要求。试验概要无需随每票货物同行,可通过网站提供,例如以网址链接或二维码的形式。
空运:IATA 965 至 970 号包装说明
空运货物须遵循 ICAO 技术细则(2025-2026 年版),航空公司通过 IATA《危险品规则》(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DGR,第 67 版,2026 年)予以执行。锂离子电池:PI 965(UN 3480 单独运输)、PI 966(与设备包装)、PI 967(装入设备)。锂金属电池:PI 968(UN 3090 单独运输)、PI 969(与设备包装)、PI 970(装入设备)。
Section II 适用于在限定数量内与设备包装或装入设备的小型电芯和电池。Section I 适用于规格更大或超出 Section II 限量的电池;对于单独运输的电池,又分为 Section IA(较大规格)和 Section IB(小型电芯和电池)。单独运输的电池不适用 Section II,因此始终属于完全监管货物,需要危险品托运人申报书(Shipper's Declaration)、Class 9 标签和经过培训的人员。Section II 无需申报书,人员只需接受适当的说明,而非完整的危险品培训。
UN 3480 和 UN 3090 禁止作为货物由客机运输,只能通过全货机运输;UN 3480 电量须不超过 30%。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与设备包装的锂离子电池(PI 966)也须电量不超过 30%;在 Section II 项下,该要求适用于超过 2.7 Wh 的电芯和电池。对于装入设备的电池(PI 967),建议电量不超过 30%(或标示容量 25%),但非强制要求。与设备包装或装入设备的电池,每件包装电池不超过 5 kg 时可以客机运输。
已损坏,或制造商因安全原因认定存在缺陷的电池,禁止空运,包括装在因安全原因被召回的设备中的电池。
- 锂电池标记(红色斜纹边框,标注 UN 编号,尺寸至少 100 x 100 mm,小包装可为 100 x 70 mm):适用于 Section II 和 Section IB 包装,Section IA 不适用
- Class 9 锂电池危险性标签:适用于完全监管的包装(Section I、IA、IB)
- Cargo Aircraft Only(仅限货机)标签:所有 PI 965 包装(Section IA、IB)以及其他仅限货机运输的货物
- 仅含已安装在设备内的纽扣电芯的包装,或每票不超过两件、每件所含已安装电芯不超过 4 个或电池不超过 2 块的货物,无需加贴标记
- Section II 限量:每件包装电池不超过 5 kg;与设备包装时,数量不得超过设备所需数量另加两套备用电池
- Section II 单据要求:空运单上须注明,例如 "Lithium ion batteries in compliance with Section II of PI 967"
快递公司和航空公司还有各自的附加规定
航空公司和快递网络会在 IATA 规则中公布各自的“运营商差异规定”(operator variation),并发布自己的电池指南,其要求可能比上述规则更严格,并因服务类型和航线而异。在报价或承诺交货时间之前,请务必查阅承运人自己的危险品页面。以下是其 2025-2026 年文件中的部分示例:
- DHL Express(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的指南):许多锂电池货件须在其限时国际服务下使用经批准的账户;单独运输的锂金属电池(PI 968 Section IB)在该服务下禁止在亚太地区之间及区域内运输;已损坏、有缺陷及废弃电池一律拒收。
- FedEx(欧洲指南):Section I、IA 和 IB 项下的电池货件仅在危险品服务网点收件;Section II 则在大多数网点均可收件。
- UPS:发货人须签署协议方可寄送危险品;Section IA 项下的 UN 3480 和 UN 3090 禁止通过 Worldwide Express Freight 在欧洲之间及区域内运输;寄往或来自美国本土 48 州及波多黎各以外地区的 Section II 包装,还须标明包装说明编号和 Section。
- 无论选择哪家承运人,完全监管的货件均须由经过培训的人员签署危险品托运人申报书(Shipper's Declaration)。
海运:IMDG Code 与特别规定 188
海运货物须遵循 IMDG Code。Amendment 42-24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强制适用(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可自愿提前适用),该修订明确了试验概要“提供(make available)”一词的含义,并将电池驱动车辆的编号从 UN 3171 改为 UN 3556、3557 和 3558。
特别规定 188 规定,只要小型电芯和电池(同样适用 20 Wh / 100 Wh 及 1 g / 2 g 的标准)已通过 UN 38.3 试验、具备防短路保护并采用坚固包装,即可免除 Code 其余条款的适用。此类包装须加贴锂电池标记(豁免情形与空运相同),除非电池已安装在设备内,否则须通过 1.2 米跌落试验;除非电池已安装在设备内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否则毛重不得超过 30 kg。无需提交危险品申报单,但 CINS 指南建议仍应告知船公司该集装箱内装有锂离子电芯。
规格更大或不符合特别规定 188 条件的电池,均属于完全监管货物:须依照包装说明 P903 包装,加贴 Class 9 标签,提交危险品申报单和装箱证明书并悬挂危险品标志牌,并通过货代按危险品订舱。
已损坏或有缺陷的电池,海运不像空运那样一律禁止,但根据特别规定 376,只能使用特殊包装(P908,若可能发生危险反应则须使用 P911)运输。上文所述的 30% 电量限制是空运规则。
邮寄:仅限已安装在设备内的电池
根据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的万国邮政联盟(UPU)规则,如经本国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各国邮政可以接受内含最多 4 个锂电芯或 2 块锂电池且已安装在设备内的国际邮件。电池单独寄送不被接受,是否提供此项服务由各国邮政自行决定。
以 USPS 为例,其仅在锂离子和锂金属电池已安装在其所驱动的设备内(对应 UN 3481、UN 3091)时才接受国际邮寄:最多 4 个电芯或 2 块电池,电芯不超过 20 Wh 或 1 g,电池不超过 100 Wh 或 2 g,每票最多两件邮件,且无需加贴锂电池标记。电池单独寄送、与设备包装(而非装入设备)寄送,以及已损坏、有缺陷或已召回的电池,均不能通过国际邮寄发送。
无论采用哪种运输方式,本文仅为一般性指引。危险品的归类、包装、标记和申报,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具备资质的货代,依据现行 ICAO/IATA、IMDG 或本国规定以及承运人自身的条件来完成。
操作步骤
- 为每种电芯和电池型号取得规格书和 UN 38.3 试验概要,并确认其 Wh 额定值(V × Ah)或含锂量。
- 做好归类:属于锂离子还是锂金属;单独运输、与设备包装,还是装入设备;是否超出小型电池标准。由此可确定 UN 编号,空运时还可确定包装说明编号和 Section。
- 选定运输方式并核实承运人情况:查阅其危险品页面和运营商差异规定,确认账户是否已获批准,以及该服务在您的航线上是否可以收运此类货物。邮寄方式仅限已安装的电池。
- 空运时,将单独运输或与设备包装的锂离子电池电量调至 30% 或以下(在 Section II 项下与设备包装的情形,适用于超过 2.7 Wh 的电池);装入设备的电池建议电量不超过 30%。
- 包装时应防止电极短路、防止设备被意外开启,使用能通过规定跌落和堆码试验的坚固外包装,或在包装说明有要求时使用 UN 规格包装,并控制在每件包装的限量以内。
- 加贴锂电池标记,或标注 UN 编号的 Class 9 锂电池标签,并在需要时加贴 Cargo Aircraft Only(仅限货机)标签。
- 准备单据:危险品托运人申报书(完全监管的空运货物)或危险品申报单(海运),空运单上的 Section II 声明,以及标明 UN 编号、Wh 额定值和电池数量的发票与装箱单(使用 Triplicate 的免费生成工具即可同时制作这两份单据)。
- 提前将完全监管的货物按危险品订舱,由经过培训的人员在申报书上签字,并妥善保存试验概要和申报文件备查。
通常需要准备的单证
- 各电芯和电池型号的 UN 38.3 试验概要
- 标明 Wh 额定值或含锂量的电池规格书
- 标明 UN 编号、Wh 额定值和电池数量的商业发票及装箱单
- 危险品托运人申报书(完全监管的空运货物)
- 载有 Section II 声明或危险品申报事项的空运单
- 危险品申报单及装箱证明书(完全监管的海运货物)
- 承运人危险品运输协议或账户批准文件
- 如承运人或货代要求,提供安全数据表(SDS)
常见问题及预防方法
应对方法: 充电宝属于电池(UN 3480):属于完全监管货物,空运须使用全货机且电量不超过 30%,国际邮寄不予接受。
应对方法: 向生产商或经销商索取 UN 38.3 试验概要;PHMSA 明确表示,SDS 上的一般性声明不能满足该要求。
应对方法: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与设备包装的锂离子电池(PI 966)须电量不超过 30%;在 Section II 项下,适用于超过 2.7 Wh 的电池。
应对方法: 提前查阅其针对该航线和服务的锂电池规定及运营商差异规定,为完全监管货物申请账户批准,并提前订舱。
应对方法: 此类电池禁止空运;海运须使用特殊包装(P908 或 P911)。请选用能够处理此类货物的货代。
应对方法: 超过 100 Wh 在任何运输方式下均属于完全监管货物,须加贴 Class 9 标签、提交危险品申报单,并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操作。
信息来源
- IATA Guidance Document for Lithium Batteries and Sodium Ion Batteries – 2026 (67th edition DGR)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IATA)
- Lithium Battery Test Summaries (revised July 2024) US Pipeline and Hazardous Materials Safety Administration (PHMSA)
- CINS Guidelines for Shipping Lithium-ion Cells in Containers (June 2025) Cargo Incident Notification System (CINS), International Group of P&I Clubs and TT Club
- 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IMDG) Code Amendment 42-24 Britannia P&I Club
- New mailing rule to allow transport of lithium batteries Universal Postal Union (UPU)
- Publication 52, Packaging Instruction 9E: lithium cells and batteries, international and APO/FPO/DPO United States Postal Service (USPS)
- Lithium Batteries and Sodium Ion Batteries Guidance, V2.1 (effective 1 January 2026) DHL Express
- Getting started: Shipping lithium/sodium batteries and cells (Europe) FedEx
- IATA 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 Edition 67 (2026): UPS operator variations UPS
- Hazardous Materials Guide UPS
规则常有变化。本笔记基于上述信息来源提供实务指引,不构成法律意见。发运前请向主管机构、您的进口商或有资质的报关行确认现行要求。
常见问题
UN3480 和 UN3481 有什么区别?
UN 3480 指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芯和电池,包括充电宝以及不随设备寄送的备用电池。UN 3481 指与设备包装在一起(同箱但未安装)或装入设备内部的锂离子电池。UN 3090 和 UN 3091 则是对应的锂金属电池编号。
2026 年锂电池运输有哪些变化?
空运方面,与设备包装的锂离子电池(UN 3481,PI 966)现在也须电量不超过 30%,与此前单独运输的电池要求一致;在 Section II 项下,该要求适用于超过 2.7 Wh 的电池。装入设备的电池则建议降低电量。海运方面,IMDG Amendment 42-24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强制适用。
可以空运充电宝吗?
只能作为 UN 3480 锂离子电池运输:依照 PI 965 Section IA 或 IB 属于完全监管货物,仅限全货机,电量不超过 30%,须有危险品托运人申报书、经过培训的人员以及愿意承运的承运人。充电宝不能通过国际邮寄发送。
可以国际邮寄锂电池吗?
只有在电池已安装于其所驱动的设备内、且数量不超过 4 个电芯或 2 块电池,同时本国邮政接受此类邮件时才可以。例如 USPS 就不接受电池单独寄送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寄送。
更多免费工具
Triplicate 免费使用,并在持续改进。觉得有用吗? 支持 Triplica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