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池法规 2023/1542 出口商指南:2025–2028 年关键日期
欧盟电池法规(Regulation (EU) 2023/1542)取代了原有的电池指令,并分阶段增加义务。电池出口商和含电池产品的出口商会通过欧盟买家感受到其影响:自 2025 年 8 月起须在各国办理生产者注册,自 2026 年 8 月起适用新标签,自 2027 年 2 月起须有 QR 码,大型电池须有数字电池护照,便携式电池须可由用户拆卸。
已对照官方信息来源核实:2026-10
概览
义务时间表
- 2023 年 8 月 18 日:法规生效;自 2024 年 2 月 18 日起适用,包括依据新要求办理 CE 标志。
- 2025 年 8 月 18 日:生产者责任规则生效,法规取代电池指令 2006/66/EC。
- 2026 年 8 月 18 日:统一标签要求扩大适用;若实施法案生效后 18 个月更晚,则从该日起。
- 2027 年 2 月 18 日:所有电池须带有 QR 码,可查阅信息和声明;EV、LMT 电池和超过 2 kWh 的工业电池须有数字电池护照;产品中的便携式电池必须可由用户使用常见工具拆卸。
- 2027 年 8 月 18 日:推迟 2 年后,电池供应链尽职调查义务开始适用。
- 2028 年 8 月 18 日:特定类别开始申报再生成分含量;最低再生成分含量依类别自 2031 年 8 月 18 日和 2036 年 8 月 18 日起适用。
生产者注册与授权代表
按照生产者责任规则,在欧盟某国首次提供电池(无论单独提供还是装在产品内)的一方,必须在该国注册,并承担回收和再生利用的费用。例如在德国,自 2025 年 8 月 18 日起由 stiftung ear 负责电池生产者的注册,每个生产者都须加入生产者责任组织(OfH)或自行设立,在德国没有机构的生产者必须通过设在德国的授权代表注册。直接向欧盟消费者销售或被指定为生产者的出口商,需要逐国核查这些规则。
推迟后的尽职调查
Regulation (EU) 2025/1561 作为 Omnibus IV 一揽子方案的一部分,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通过,自 2025 年 7 月 31 日起生效,将电池供应链尽职调查义务推迟了 2 年,从 2025 年 8 月 18 日推迟到 2027 年 8 月 18 日。根据电池法规,这些义务适用于在上一财政年度之前的那个财政年度净营业额(或其集团净营业额)至少为 EUR 40 million 的经济经营者。欧盟委员会在 Omnibus IV 一揽子方案中的另一项提案拟将这一门槛提高到 EUR 150 million;截至 2025 年末仍在谈判中,因此在依赖之前请核实其进展。欧盟委员会原定于 2026 年 7 月前发布这些义务的指南。
操作步骤
- 列出您的产品中哪些是电池或含有电池,以及其类别:便携式、LMT、启动型(SLI)、工业或 EV。
- 询问您的欧盟买家,各国由谁担任生产者,以及您在当地是否需要授权代表。
- 与买家一起规划 2026 年标签和 2027 年 QR 码;如果您供应 EV、LMT 或超过 2 kWh 的工业电池,还要规划电池护照。
- 确认到 2027 年 2 月 18 日,产品中的便携式电池可由用户使用常见工具拆卸。
- 备好用于 CE 标志的技术文件和欧盟符合性声明。
- 如果您所在集团的净营业额达到 EUR 40 million,请为 2027 年 8 月 18 日准备电池供应链尽职调查,并关注将门槛提高到 EUR 150 million 的提案。
通常需要准备的单证
- 欧盟符合性声明
- 技术文件和测试报告
- 电池标签,以及自 2027 年起的 QR 码数据
- 欧盟各国的生产者注册号
- 商业发票和装箱单
常见问题及预防方法
应对方法: 商定各国由谁作为生产者注册;非本地生产者通常需要授权代表,德国即是如此。
应对方法: 自 2027 年 2 月 18 日起,产品中的便携式电池必须可由用户使用常见工具拆卸;请在此之前重新设计。
应对方法: 统一标签要求自 2026 年 8 月 18 日起适用,若实施法案出台较晚则顺延;请与买家确认最终要求。
应对方法: 法律义务自 2027 年 8 月 18 日起适用于净营业额至少为 EUR 40 million 的公司,有一项提案拟将该门槛提高到 EUR 150 million;大型买家仍可能向供应商索取供应链信息。
信息来源
- EU Sustainable Batteries Regulation: where are we now? (25 November 2025) CMS
- Battery shorts part 4: new supply chain diligence obligations (27 October 2025) Cooley
- FAQ: EU Batteries Regulation (February 2026) GIZ on behalf of BMZ
- Press release of 18 August 2025 on the new battery rules stiftung ear
规则常有变化。本笔记基于上述信息来源提供实务指引,不构成法律意见。发运前请向主管机构、您的进口商或有资质的报关行确认现行要求。
外贸笔记
常见问题
电池护照从什么时候开始?
自 2027 年 2 月 18 日起,适用于 EV 电池、LMT 电池和超过 2 kWh 的工业电池。
便携式电池必须可拆卸吗?
是的,自 2027 年 2 月 18 日起,产品中的便携式电池必须可由用户使用常见工具拆卸。
电池尽职调查规则被推迟到什么时候?
根据 Regulation (EU) 2025/1561,推迟到 2027 年 8 月 18 日。该条例没有改变 EUR 40 million 的净营业额门槛;提高到 EUR 150 million 是另一项提案。
我需要授权代表吗?
如果您是某个欧盟国家的生产者但未在当地设立机构,通常需要;在德国,没有机构的生产者必须通过授权代表注册。
新标签从什么时候适用?
自 2026 年 8 月 18 日起;若实施法案生效后 18 个月更晚,则从该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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