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巴基斯坦指南 2026:关税档次、销售税 18%、PSW 与 PSQCA
巴基斯坦按完税价格征收关税,完税价格为成交价格加上运至进口港的运费、装卸费和保险费。大多数货物适用 0%、5%、10%、15% 或 20% 的关税档次。许多货物还要缴纳附加关税(ACD),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20% 档次的大多数货物为 2%;部分税号还要缴纳调节关税(RD)。18% 的销售税按货值加关税计征,海关还会征收预扣所得税。进口商需要税号和巴基斯坦单一窗口(PSW)账户,通过巴基斯坦的银行向您付款;列明产品在清关前还需取得 PSQCA 放行令。
已对照官方信息来源核实:2026-10
概览
完税价格、关税档次、ACD 与调节关税
货物按巴基斯坦海关税则(PCT)编码归类。根据 1969 年《海关法》(Customs Act, 1969)第 25 条,完税价格为成交价格,即货物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在此基础上加上运至进口港、机场或进口地点的运费(不含进口后的内陆运费)、装货、卸货和装卸费用,以及保险费,因此实际上是 CIF 价值。对部分货物,海关估价总局会依据第 25A 条发布估价裁定(valuation ruling),届时按裁定中的价值计税。进口商如有异议,可依据第 25D 条在 30 天内提出复审申请。
关税(CD)按完税价格的百分比计征。税则采用 0%、5%、10%、15% 和 20% 的档次,部分货物适用 25% 及以上的档次。根据 2025-30 年国家关税政策,2026-27 年度预算下调了 92 个工业投入品税号的 CD:从 20% 降至 15% 或 10%,从 15% 和 10% 分别降至 10% 和 5%,从 5% 降至 0%。附加关税(ACD)由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 S.R.O. 1063(I)/2026 规定,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按同一第 25 条价值计征。20% 档次的货物为 2%,但列明按 4% 征收的税号除外;25% 及以上档次适用单独的税率。2026-27 年度预算将 449 个税号的 ACD 从 6% 降至 4%,将 2,107 个税号从 4% 降至 2%,并取消了 569 个税号的 2% ACD。为制造而进口的第 84 章和第 85 章厂房设备和机械属于列明的免征项目。
调节关税(RD)只适用于特定税号。2026-27 年度预算将原高于 20% 的 359 个税号的 RD 上限定为 20%,对 1,347 个税号中介于 2.5% 和 20% 之间的所有 RD 税率下调 20%,并下调或取消了 2.5%、2% 和 1% 的 RD 税率。税率随每年预算变化,因此在报出目的地交货价之前,请向进口商的报关代理确认您确切 PCT 编码的 CD、ACD 和 RD。
进口环节的销售税与预扣所得税
1990 年《销售税法》(Sales Tax Act, 1990)第 3 条对进口至巴基斯坦的货物征收 18% 的销售税(文本已修订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进口货物的计税价值为第 25 条规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对该货物征收的关税和联邦消费税。该法附表三(Third Schedule)所列货物改按零售价的 18% 计税,进口商须在每件商品、包装或标签上印刷或压印零售价和销售税额。第 7A 条还允许对同法附表十二(Twelfth Schedule)所列货物征收最低增值税(minimum value addition tax),请向进口商的报关代理询问是否适用。
海关还会依据 2001 年《所得税条例》(Income Tax Ordinance, 2001)第 148 条向进口商预征所得税。FBR 的预扣税税率卡已按 Finance Act, 2026 更新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列出:所得税附表十二第 I 部分的货物为 1%,第 II 部分为 2%(商业进口商为 3.5%),第 III 部分为 5.5%(商业进口商为 6%)。这些税率适用于列入活跃纳税人名单(ATL)的人;其他进口商的税率加倍。
以 20% 档次、适用标准 2% ACD、无 RD 和联邦消费税的产品为例:完税价格 USD 10,000,CD USD 2,000,ACD USD 200,销售税为 USD 12,200 的 18% = USD 2,196,因此关税和销售税合计 USD 4,396,尚未计入预扣所得税。
登记与清关:NTN、PSW 与 WeBOC
登记由巴基斯坦进口商办理。首先,进口商订阅国家贸易门户巴基斯坦单一窗口(PSW)。PSW 要求提供税号(NTN、FTN 或 STRN),公司还须提供 SECP 注册号,订阅人须在 NADRA e-Sahulat 中心进行生物识别验证。费用为 PKR 500,一次性缴纳,用户 ID 有效期两年。随后,进口商通过 PSW 门户在海关登记为贸易商,其开户银行向 PSW 发送载有许可付款方式的银行档案。
进口申报由进口商或其报关代理提交。如适用监管要求,例如其他机构的许可证、准证或证书(LPCO),则必须通过 PSW 提交单一申报(Single Declaration,SD),LPCO 也在 PSW 中申请。WeBOC(Web-Based One Customs)仍是海关处理所用的核心海关管理系统。
通过银行付款:信用证、合同、预付与赊销
2022 年进口政策令(S.R.O. 545(I)/2022,2022 年 4 月 22 日)允许以所有付款方式进口,但须遵守巴基斯坦国家银行(SBP)的程序。进口商通过其开户银行付款,该银行是外汇授权交易商(authorised dealer)。2022 年 11 月的 PSW 用户手册列出四种付款方式:信用证(L/C)、合同/托收、预付款和赊销(open account)。银行就该笔交易与 PSW 共享一份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一份申报只能关联一份金融工具。同一手册指出,此前在海关申报前由银行批准电子进口表(EIF)的步骤已被取消。
根据 SBP EPD Circular Letter No. 01 of 2024(2024 年 1 月 30 日),银行在进行适当尽职调查后,无需 SBP 事先批准,即可预付最高为不可撤销信用证或发票金额 100% 的进口货款。详细规则见 SBP《外汇手册》(Foreign Exchange Manual)第 13 章(进口)第 30 段,因此在凭预付款发货前,请让进口商向其银行确认。
PSQCA 标准、进口政策与标签
根据 2022 年进口政策令第 6(2) 段,进口货物必须符合与巴基斯坦国产同类货物相同的国家标准;附录 N(Appendix N)列出巴基斯坦标准与质量控制局(PSQCA)公告的标准。根据 2023 年 12 月 22 日的 PSW 通告 PSW/Dom/407,这些货物的进口商自 2024 年 1 月 3 日起须通过 PSW 提交单一申报,清关以 PSQCA 的电子放行令为前提。所附清单列出每种产品的 PCT 编码和巴基斯坦标准。该政策令的附录 A 列出禁止进口的货物,附录 B 列出限制进口的货物,附录 C 列出除部分例外外不得以旧货状态进口的货物。
- PSQCA 清单包括食用油、饼干、果汁等食品;肥皂、洗发水、护肤霜、染发剂等个人护理用品;轮胎、水泥和钢铁;以及电缆、LED 灯、开关、小家电等电气产品。
- 食用产品:配料和产品信息须以乌尔都语和英语印在消费者包装上,并带有清真认证机构的标志;不接受贴纸、加印和盖章。
- 食用产品的剩余保质期须至少为 66%;药品原料和药品至少为 75%。
- 药品须遵守 1986 年药品标签与包装规则。
- 附表三货物:由进口商在每个包装上印刷或压印零售价和销售税额。
中巴自贸协定及其他优惠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CPFTA)经 2019 年 4 月 28 日签署的第二阶段议定书修订。两国相互对 75% 的税号实行自由化,中国在 10 年内、巴基斯坦在 15 年内完成,而巴基斯坦 25% 的税号(1,760 个)保留在保护清单上,涵盖纺织品、钢铁、汽车和化工等行业。议定书增加了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以防止自华进口货物的虚假申报和低报价格,因此您的发票和原产地证书上的价值和品名必须完全一致。如果您从其他国家出口,请向进口商的报关代理询问是否有自由贸易或优惠协定涵盖您的原产地,以及需要哪种原产地证明。
操作步骤
- 向进口商的报关代理索取 PCT 编码,核对该税号的 CD、ACD、是否有 RD、销售税和预扣税类别。
- 查看 2022 年进口政策令附录:禁止(A)、限制(B)、不得进口旧货(C)和 PSQCA 标准(N)。
- 确认进口商有 NTN、有效的 PSW 账户并列入 ATL,因为未列入 ATL 的进口商预扣税加倍。
- 商定付款方式(信用证、合同/托收、预付或赊销),并由进口商的银行在 PSW 中设立金融工具。
- 对 PSQCA 列明货物,尽早发送产品资料,以便进口商通过单一申报取得 PSQCA 放行令。
- 按巴基斯坦规定准备标签:食品包装使用乌尔都语和英语,加清真标志;附表三货物标明零售价和销售税额。
- 发送与金融工具和信用证条款一致的商业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和原产地证书。
- 估算按 CIF 价值计征的 CD 和 ACD、按货值加关税计征的 18% 销售税,以及预扣所得税。
通常需要准备的单证
- 供进口商银行使用的形式发票(信用证或预付款)
- 商业发票
- 装箱单
- 提单或空运单
- 原产地证书(中国货物申请自贸协定税率时使用 CPFTA 证书)
- PSQCA 对附录 N 产品要求的单据
- 食用产品的清真证书,以及乌尔都语/英语印刷标签
- 信用证要求的其他单据
常见问题及预防方法
应对方法: 清关需要通过 PSW 单一申报取得 PSQCA 电子放行令;请查看附录 N,并在发货前发送产品资料。
应对方法: 未列入活跃纳税人名单的进口商须加倍缴纳;定价前请确认 ATL 状态。
应对方法: 自 2024 年 1 月 30 日起,银行经尽职调查后,无需 SBP 批准即可预付最高为不可撤销信用证或发票金额 100% 的款项。
应对方法: 将配料和产品信息以乌尔都语和英语连同清真标志印在包装上,并在剩余保质期至少 66% 时发货。
应对方法: 该货物可能适用第 25A 条估价裁定;进口商可在 30 天内提出复审申请。
信息来源
- Salient Features, Budget 2026-27 (Customs Act 1969, Sales Tax, Income Tax) Federal Board of Revenue (FBR), Government of Pakistan
- S.R.O. 1063(I)/2026: Additional customs duty (30 June 2026) Ministry of Finance and Revenue (Revenue Division), published by FBR
- Section 25 of the Customs Act, 1969: value of imported goods Directorate General of Customs Valuation, Federal Board of Revenue
- The Sales Tax Act, 1990 (as amended up to 30 June 2025) Federal Board of Revenue (FBR), Government of Pakistan
- Withholding Income Tax Rate Card (updated up to 30 June 2026 as per Finance Act, 2026) Federal Board of Revenue (FBR), Government of Pakistan
- PSW Subscription Pakistan Single Window (PSW)
- User Manual for Traders and Customs Agents: Elimination of EIF and EFE (November 2022) Pakistan Single Window (PSW)
- WeBOC to PSW Pakistan Single Window (PSW)
- Circular PSW/Dom/407: Switch over to PSW for import of PSQCA related commodities (22 December 2023) Pakistan Single Window (PSW)
- EPD Circular Letter No. 01 of 2024: Advance Remittances/Payment for Import of Goods (30 January 2024) State Bank of Pakistan (SBP)
- Import Policy Order 2022 (S.R.O. 545(I)/2022, 22 April 2022) Ministry of Commerce, Government of Pakistan
- Protocol to amend the China-Pakistan Free Trade Agreement (Phase II) Ministry of Commerce, Government of Pakistan
规则常有变化。本笔记基于上述信息来源提供实务指引,不构成法律意见。发运前请向主管机构、您的进口商或有资质的报关行确认现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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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邮件:贸易规则变化
每周一封简短的英文邮件:来自官方来源的新出台和已变更的进出口规则,以及我们新的指南和工具。免费,可随时退订。
外贸笔记
常见问题
巴基斯坦的进口关税是多少?
按 CIF 价值适用 0%、5%、10%、15% 和 20% 的关税档次,部分货物为 25% 或以上;另加附加关税(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 20% 档次的大多数货物为 2%),部分税号还有调节关税。
进口到巴基斯坦适用什么销售税?
完税价格加关税和联邦消费税之和的 18%。《销售税法》附表三所列货物按零售价的 18% 计税。
还需要电子进口表(EIF)吗?
不需要。2022 年 11 月的 PSW 手册指出,海关申报前由银行批准 EIF 的步骤已取消;现在由银行与 PSW 共享金融工具。
巴基斯坦买方可以预付货款吗?
可以。根据 SBP EPD Circular Letter No. 01 of 2024,银行无需 SBP 事先批准,即可预付最高为不可撤销信用证或发票金额 100% 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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