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原产地证书:Form D、Form E、AK、AJ、AI、AANZ、RCEP
东盟(ASEAN)的每个自由贸易协定都有各自的原产地证书格式,只有货物随附正确的证书,进口国海关才会给予较低税率。Form D 适用于东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Form E 适用于与中国的贸易,Form AK 适用于与韩国的贸易,Form AJ 适用于与日本的贸易,Form AI 适用于与印度的贸易,Form AANZ 适用于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贸易。在东盟内部,经核准出口商还可以在发票上声明原产地。
已对照官方信息来源核实:2026-10
概览
哪个协定用哪种证书
新加坡海关和 JETRO 为东盟各协定列出的证书是一致的。证书取决于协定而不是产品,因此要先确认连接出口国和进口国的是哪项协定,以及哪项协定对您的 HS 编码给出更低的税率:
- 《东盟货物贸易协定》(ATIGA),东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Form D。
- 东盟-中国自贸协定(ACFTA):Form E。
- 东盟-韩国自贸协定(AKFTA):Form AK。
- 东盟-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AJCEP):Form AJ。
- 东盟-印度自贸协定(AIFTA):Form AI。
- 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贸协定(AANZFTA):Form AANZ。
- 东盟-中国香港自贸协定(AHKFTA):Form AHK。
-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Form RCEP。
谁来签发证书
JETRO 说明,生产商或出口商向本国的签发机构申请证书;东盟每个成员国都设有负责此事的海关或贸易机构,在日本,申请人须在日本商工会议所登记。与东盟以外国家签订的协定可能采用其他证明,例如 EFTA-新加坡协定允许在发票上作出原产地声明,因此请阅读您所使用协定的规则。
以 ATIGA 自我证明替代 Form D
根据东盟全域自我证明(AWSC),自2020年9月20日起实施,经主管机关授权的核准出口商可以对其依据 ATIGA 出口的货物自行证明原产地。核准出口商在商业发票上作出原产地声明;如果出口时无法在发票上作出,则在账单(billing statement)、提货单(delivery order)或装箱单上作出。AWSC 与纸质 Form D 和 e-Form D 并行存在,出口商可任选其一。
东盟指南还补充说明:对 FOB 价值不超过 USD 200 的货物,免除提交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证明自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出口商须将证明性单证至少保存3年。
操作步骤
- 确定出口国与进口国之间适用的协定,并将该协定下您的 HS 编码的优惠税率与 RCEP 等其他协定进行比较。
- 查明该协定下您的 HS 编码适用的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并保存能证明这一点的成本和材料记录。
- 向本国签发机构申请相应的证书;如果您是 ATIGA 核准出口商,则作出原产地声明。
- 确保 HS 编码、货物描述、数量和发票信息与商业发票和装箱单一致。
- 在货物到达之前,将证书正本或电子证书发送给买方,以便进口商在清关时申请优惠待遇。
- 按协定规定的期限保存证明性单证;ATIGA 自我证明项下至少保存3年。
通常需要准备的单证
- 原产地证书(Form D、E、AK、AJ、AI、AANZ、AHK 或 RCEP)
- 发票上的原产地声明(ATIGA 核准出口商)
- 商业发票
- 装箱单
- 提单或空运单
- 证明原产地的成本和材料记录
常见问题及预防方法
应对方法: 使用进口商所申请协定对应的证书,例如对中国使用 Form E,对韩国使用 Form AK。
应对方法: 依据与商业发票和装箱单相同的数据制作证书。
应对方法: 只有经主管机关授权的核准出口商才能依据 AWSC 自我证明,其他出口商使用 Form D。
应对方法: 在 ATIGA 项下,原产地证明自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请查阅各协定的有效期规定。
信息来源
- Forms for claiming preferential tariff treatment (August 2019) Singapore Customs
- Certificates of origin under ASEAN free trade agreements (Q&A) JETRO
- ASEAN-wide Self-Certification Guidebook ASEAN Secretariat
规则常有变化。本笔记基于上述信息来源提供实务指引,不构成法律意见。发运前请向主管机构、您的进口商或有资质的报关行确认现行要求。
外贸笔记
常见问题
什么是 Form E?
东盟-中国自贸协定(ACFTA)的原产地证书,用于对东盟成员国与中国之间贸易的货物申请优惠关税。
什么是 Form D?
《东盟货物贸易协定》(ATIGA)项下用于东盟成员国之间贸易的原产地证书。核准出口商可以改用原产地声明。
东盟-韩国和东盟-日本贸易使用哪种证书?
东盟-韩国自贸协定使用 Form AK,东盟-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使用 Form AJ。
这些证书由谁签发?
由出口国的签发机构签发;东盟每个成员国都有各自的机构,在日本,申请人须在日本商工会议所登记。
什么是东盟全域自我证明?
一项自2020年9月20日起实施的制度,允许核准出口商在商业发票或其他商业单据上声明 ATIGA 原产地,而无需取得 Form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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